徐某某信用记录良好获低息贷款

2019-01-02 17:58:08

来源:信用清远

徐某某目前在广州市海珠区某某酒家工作,现因其在阳山县“宜居贰号公馆”购买一套房屋 ,共需支付资金¥304366元,除已付首期¥76366元外,尚需资金¥228000元,故向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期限为20年的按揭贷款。根据该联社相关规定,首套房按揭按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5%执行,二套房按基准利率上浮10%执行,信用逾期一次再上浮1%,徐某某当前购买的房屋属于首套房,经客户授权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该客户信用记录,信用报告显示该客户信用记录良好,没有出现信用逾期的情况,因此徐某某的执行年利率为现行基准利率4.9%的基础上下浮5%执行,即4.65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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